云南省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征求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建议的函》。
根据文件,“十四五”期间云南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文件提出,建立资源图和项目库,每年3月、7月各启动一次年度实施项目的增补、退出动态管理,确保开发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保底不封顶。
保障用地用林指标。“十四五”期间每年按照开工建设20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预留永久用地指标2000亩、永林指标16000亩。
文件还提出,支持大型基地优先开发,打造金沙江、澜沧江、洪河等重点流域国家级“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